朱元璋发现“新官堕落定律”

发布时间: 2009-12-15      访问次数: 282

朱元璋发现“新官堕落定律”

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,讨过饭,打过仗,从一个马弁干起,最后得了天下,对人情世故的了解相当透彻。他当然明白自己给官员定的“工资”不高,所以,在地方官上任之前,通常要找他们谈一次话,讲讲如何正确对待低“工资”,如何抵制贪污受贿的诱惑,给自己的部下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关系账。他说,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,就好象守着井底之泉,井虽然不满,却可以每天汲水,泉不会干。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?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,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。一旦事发,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,判决之后再被送到“劳改工场”服苦役,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?在数千里之外呢。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了那些赃物,也可能根本就没有见到。那些赃物多数藏在外人手里。这时候你想用钱,能到手吗?你家破人亡了,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。所以说,收受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。

这样的利害分析也算很透彻了,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。派下去的官员,如同冒着枪林弹雨冲锋的士兵,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弹击中倒下,前赴后继,一浪接着一浪,一代跟着一代。后来,朱元璋当皇帝当到第18个年头(公元1386),这种现象见得多了,便总结出了一条规律。他说,效法古人任命官员,将他们派往全国各地,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,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,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,全都又奸又贪。我严格执法,决不轻饶,结果,能善始善终干到底的人很少,身死家破的很多。“全都”云云,肯定绝对化了,但在统计学的意义上,这条定律还是能站住脚的。朱元璋发现的这条规律,背后大有道理。

来源:中国反腐倡廉网